评委会主任职责及工作程序 返回 
 

  苏机采[2003]406号  


    1、 请采购项目的承办人介绍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2、召集评委会讨论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3、统一评标工作口径,布置具体评标方法和评委工作分工。
    4、组织评委会独立评标,请评委出具个人评分表或评标意见。
    5、审核评委的评分表或评标意见,提出疑义并要求评委做出说明。
    6、审核工作人员计算的评分汇总表和投标人得分排名。
    7、向评委会宣读投标人得分及排名,提出评委会出具“评标意见书”的意见,组织评委会讨论通过。
    8、代表评委会将“评标意见书”提请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和采购中心开标现场主持人确认。
    9、代表评委会向投标人宣读“评标意见书”。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