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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机采[2003]394号
一、招标文件制作
1、项目承办人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咨询供应商和专家意见,按规范要求草拟招标文件。
2、业务部负责人初审招标文件。
3、根据确定的采购方案的规定,经主任批准,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草稿,公开征求对招标文件的意见。
4、项目承办人收集归纳意见,反馈给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经业务部负责人审阅后交内审室。
二、招标文件审定
1、内审室按招标文件制定的规范要求逐项审查招标文件。
2、内审室对设备和300万元以下的综合性采购项目函请专家认证招标文件,重大项目即3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项目和重要项目组织召开招标文件论证会。
3、招标文件论证会由项目承办人、采购人代表、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公证员和专家组成,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函证专家和论证会专家由内审室从专家库中选取并报经主任批准。
4、招标文件论证会应形成会议记录文件并由参加者签署意见,专家函证应请专家出具书面意见。
5、项目承办人根据专家或论证会意见修改招标文件,与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沟通一致后,正式函请采购人审核确认。
三、招标文件由主任签发。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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