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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机采[2003]377号  

关于佩带工作证件的规定

各部门:
    为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原则,努力实现规范操作的目标,便于采购人、供应商、监督管理人员、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心就工作人员佩带证件从事相关工作做如下规定,请予遵照执行。
    一、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后必须佩带工作证,相关人员进出开标评标现场(包括询价、谈判等项目采购现场)必须佩带采购中心工作证、临时工作证或开标评标现场出入证。 证件必须佩带在胸前醒目位置。
    二、采购中心工作证,由采购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佩带,采购中心新参加工作人员在尚未制发工作证前佩带临时工作证。 采购中心工作证的内容应包括:采购中心标志、采购中心工作证字样、姓名、岗位、编号、像片。证件编号格式为1××。
    三、采购中心临时工作证使用人员包括:采购中心临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询价、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管理局和采购单位等部门监督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公证人员,采购中心特邀人员。
    临时工作证应具备的内容:采购中心标志、临时工作证字样、编号。证件编号格式为2××。
    临时工作证的发放对象为开标工作方案确定的人员和特殊情况经开标评标现场主持人批准的人员,应领取临时工作证的人员签到后,工作人员核查相关证件后发放临时工作证并登记编号。 佩带临时工作证的人员可以进出开标和评标现场。
    四、采购中心开标评标现场出入证使用人员包括:投标供应商代表,经批准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
    开标评标现场出入证应具备的内容:采购中心标志、开标评标现场出入证字样、编号。证件编号格式为3××。
    开标评标现场出入证的发放:投标供应商和其他经开标现场主持人同意出入的人员签到后,工作人员核查相关证件后发放开标评标现场出入证并登记编号。
    佩带开标评标现场出入证的人员可以进出开标现场,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可以进入评标现场。
    五、工作证和出入证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内审室负责按规定监督检查。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