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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9-27
为进一步完善中心各项工作程序,更好的实施省级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中心有关人员9月25日上午就我中心7月份实施采购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计算机存储系统项目(SJC200306391),与采购人、中标单位、落标单位代表进行了座谈和电话回访,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参加座谈及回访单位及人员:
参加座谈单位及人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洪润秋;北京高伟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飞;采购中心副主任尹存月、业务部部长蔡涌啸、综合部副部长杨孝梅。
回访单位及人员:上海夏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周先生;赞华(北京)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袁女士。
二、项目概况及实施情况:
2003年7月3日下午2:30,我中心在苏兴大厦会议室对采购编号为SJC200306391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计算机存储系统项目进行了公开开标。经过评委独立评标及采购单位确认,最后确定北京高伟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此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0,330,000元,合同价为人民币6,799,860元,节约资金人民币3,530,140元,节约率为34.17%。
在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供应商相互配合,进展顺利,目前已接近尾声。
三、项目经验总结
1、此次采购项目是我中心自成立以来第一次接受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托而实施的采购活动,也是我中心遇到的采购标的额较大、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一个项目。
2、在招标过程中,第一次针对单个项目形成系统方案。
对招标文件的认证审定方式、组织实施的主要采购程序的时间、供应商及评委的选取方式等均做了系统安排,并落实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以确保项目招标顺利进行。
3、第一次对招标文件实行专家论证会讨论定稿。省财政厅的陈杨科长、省公安厅的陈辉科长、河海大学教授王志坚、周会耀律师、公证人员以及采购人代表等9人参加了此次论证会。
4、在评标过程中第一次采用了摄像监督形式,并且公证人员和监管人员将评委的通讯工具统一保管,为评委营造了透明、公正的评标氛围。
5、采购中心的程序规范得到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认可。在座谈和电话回访中,采购人和供应商对我中心的工作程序及工作态度非常满意,他们认为,我中心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态度热情、细致,处处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作风。
6、采购中心的工作效率给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认为,当天开标,当天就公布评标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一些外界的干扰,使结果更加公正、公平。北京夏郎公司的周先生表示如果有机会还会来投标。
7、到目前为止,采购中心的内审室和省级监管部门还未曾接到关于该项目的采购人及供应商的质疑及投诉。
四、存在的不足
采购人和供应商在肯定我们工作的同时,也诚恳地为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希望,这些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部分要经常与采购人沟通,尽可能一步到位,以减少补发补充通知给供应商造成的麻烦。招标文件的制作中招标价格不是绝对因素,要更加注重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供应商的选择在资质问题上要严格把关。由于这种存储系统项目对数据迁移、图像迁移等服务技术要求较高,因此要避免中标单位因技术服务差而延误合同履行的情况发生。
3、专家库可以适当扩展。可以适当请一些一线使用部门的专家,如技术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等,以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来全面考虑,效果会更好。
4、开标时间适当安排。有些供应商反映等待评标结果的时间过长。
关于招标文件认定这部分工作,采购中心拟采取将招标文件初稿在网上公布的方式,征集采购人、供应商及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制定出最低标准,使更多的供应商能够参与竞标。
同时,对于像网络集成、存储系统等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我中心在选取供应商时也将选择其业内认可的、权威的一些资质证书来界定资质,以保证项目集成能够顺利完成。
总体来说,这次采购活动是成功的,从中吸取和积累的经验,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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