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项目缘何选择“政府采购”招标流程 返回 
 

    现场目击12月11日,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顾永恒宣布,“中国人寿广场”弱电总包管理人项目开标。

    这个开标颇受业内关注,投资2.5个亿的“中国人寿广场”建设项目,目前已进入外幕墙建设阶段,预计明年底全部竣工,其投资额为我省系统办公营业用房之冠。

    当场有5家投标,其中包括霍尼韦尔 天津 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商业机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等,公证人员当场做了程序公证。

    半小时后,开标结束。投标单位全部离开。下一个流程是专家评标,2天后由他们最终选定三名排序候选人。据了解,在揭晓结果前的48小时内,该地点保密、专家的手机关机,进行暂时的封闭式生活。

    开标结束后,记者留下疑问:严格意义上,这个项目招标不属于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行为。”而中国人寿的该项目不属其列。社会项目为何选择政府采购招标流程

    追踪记者随后采访了人寿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彦真。她说,弱电总包管理就是指大楼内部的楼系自动化控制、机房网络、工程装修等,智能化程度很高,该项目与土建同等重要。我们切切实实不希望出现这样一个局面:大楼竖起来,管理人员倒下去,更不希望楼内的设计与统筹留下无数技术上的遗憾。所以我们选择招标的方式。社会上的中介招标机构找我们的很多,而我们主动找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招标流程。因为我们得知他们有很多独特的亮点。

    到底是哪些流程亮点吸引了保险公司

    首先,9月29日,根据采购中心方案,招标文件草稿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征集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网上公开征集意见,这是第一次。其次,招标文件中各子系统采购预算、评标办法和打分细则等均详细告知投标者———这样的透明与公平也是一般的社会招标很难做到的。

    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业务部部长蔡涌啸告诉记者,专家评标是重要的环节,他们具有“生杀大权”。为此,政府采购有严格的规范。7名专家从70名专家库中随机选出,且严格保密,保险公司和中心的业务人员直到今天上午才知道名单;专家的构成也很有讲究,5名技术专家,1名经济专家,1名法律专家。因为项目不是一个单纯技术问题,包含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诚信、经营状况等的考核。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招标公司一般会让采购人两名候选人中挑选一名,这样就有弹性空间了,而这样的空间很危险。采购中心的流程是,专家通过打分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候选人,在网上公示,原则上保险公司应选择第一候选人,如果否决,必须书面陈述否决理由,第一候选人签字同意方可。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必须举出很确凿的理由才能奏效,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人为选择的弹性空间几乎为零。

    据了解,这是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首次承接的社会项目。

    顾永恒告诉记者,政府采购法对社会项目的承接没有硬性要求,另一方面,项目代理费用直接交政府财政,也就是说,事实上中心拿不到钱。但为什么最终接了这个项目 动因是,宣传政府采购法,让更多的社会项目实现阳光操作。

    规范不规范真的不一样。顾永恒说,招标中心曾经做过一个项目,最后结果砍掉40%%的造价,还有一个合理方案避免了一个重大的决策失误。让决策和行为置于干净、健康、合理的平台上运作,这样的成就感让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满足。他突然感性地说,自从接了这个项目,我经过正在建设中的“保险广场”大楼时就有了新的感触,我在想,能为这幢大楼尽一份力,是多么幸运的事情。

    来源:《新华报业网》(沈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