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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采购中心,正放射出无数的青春活力,英姿勃勃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就象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儿,现在已健康茁壮地成长。
回想政府采购中心刚成立,那正是一片空白,没有专业人员,没有技术指导,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我们一举打响了3年前5月22日的第一次开标。那是艰难的一步,从此以后的路也步履艰难,高深莫测,但我们都明白:政府采购就是我们的事业,采购中心就是我们尽情发挥的天地,我们要在这一片新天地里干出一番辉煌的事业。三年来,采购中心取得了一项又一项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 采购中心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政府采购是一项纪律严肃、技术要求高、操作规范的工作,为了让采购人、供应商都满意,中心实行了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第三方验收认证等各项制度;同时制定了《开评标组织工作规范》、《采购档案管理规定及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采购工作标准化、程序化。特别是自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中心多次组织学习、讨论,并结合工作实践,在招投标工作中,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每一个程序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 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
政府采购是阳光工程,采购中心又是我们管理局的主要对外服务
窗口,因此,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重要。3年来,中心实行了公开采购项目和预算、招标文件公开征求制定意见和专家论证制度,同时扩大政府采购网站的信息量,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了解采购动态,便于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和管理。对重要采购项目,邀请了局行风监督员和媒体一起介入,在开标过程中采用了跟踪摄像、录音、现场记录等,把《中国财经报》作为政府采购法定信息发布的媒体,及时公告中心政府采购各方面的信息和动态。
三、 以服务为宗旨,提高采购质量,扩大政府采购的影响。
中心作为采购代理人,有责任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必要的服务。具体措施有:中心设置了信息触摸屏,配备了供应商专用电话,定期走访供应商,对市场价格等行情进行摸底;经常组织监督部门、采购人、供应商代表等参加座谈会,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为以后的采购工作积累经验;主动为采购人填制《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方便采购人的支付工作。
四、“中国人寿广场”弱电总包管理人项目的成功招标,是我们引以骄傲的一次招标。这次招标,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了采购中心每个人的主动性和潜能,也是对我们采购中心的业务、技术和经验等各方面的考验。有了这次招标的经验,我们一定会把今后的工作做得精益求精。
今天,我更以自己是政府采购中心的一员而自豪。是你给了我积极的、奋发上进的环境,是你给了我无数挑战的机会。在5月这个鲜花烂漫、生机盎然的春天,我把世界上最艳最美的花献给你,祝你更加发展状大、名扬四处!
王 锦 华 2004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