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规范  成长健康 返回 
 

---写于采购中心成立三周年    尹存月       

    寒暑易节,岁月匆匆,不觉间《政府采购法》颁布就要满二周年了,同时,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也将度过她三周岁的生日。在将近三年的风雨兼程中,机关采购中心坚定了自己的工作宗旨,那就是规范运作、一如既往地为广大的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一流的服务。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力求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

    什么是规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到底应规范什么?早在中心成立之初,就将规范化管理放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首位。为了做到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项目负责人制度》、《招标文件起草规范》、《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14项规范制度,使中心的各项工作有了规矩。在实际工作中由内审室监督落实,各项规范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让政府采购深入人心、赢得人心

    政府采购是涉及社会各界、涉及方方面面利益、需要有关各方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就要靠规章制度,同时还要依靠宣传,三年来,采购中心运用中心网站、报刊等媒体,采用邀请采购当事人座谈会、利用业余时间专题宣传、在局系统进行政府采购法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开展了这方面的宣传,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在实施政府采购中,中心要求员工树立五种精神,即全心全意的服务精神、精益求精的负责精神、爱岗敬业的团队精神、廉洁无私的奉献精神、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重大项目上门核对需求,及时协调采购当事人出现的问题等等等,力求政府采购深入人心、深得人心。

    政府采购任重道远

    政府采购工作是站在市场经济最前沿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这项工作逐步深入和蓬勃发展,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源头治理腐败中越来越展示出其处身的魅力,同时也加快了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但是政府采购工作必竟开展时间不长,在实际运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指定品牌采购、采购周期较长、中心的服务手段滞后等等,因此目前在实践不充分、经验缺乏的情况下,应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开拓创新,通过上规模促进改革发展,通过抓规范提高工作质量 ,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事业。 

5/1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