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02年大事记 返回 
 
    1、2002年2月采购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并从财务处分离独立运作。

    2、2002年2月中心分设了综合部、业务部和内审室三个部门。

    3、2002年4月,中心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4月份首次进行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的招标(省级机关老住宅区、尤江小区等)。

    5、2002年5月对中心采购网进行改版,7月正式运行,颁布了《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网管理及信息发布的暂行规定》。

    6、6月份确定中心徽标:一只蓝色的眼睛标识。含义为:整个标识字母"C"和"G"为主体元素,"G"仿佛一只眼睛。包含在"C"里面,以代表创新、进步的蓝色为主色调,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传达出采购中心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7、 7月份第一位正式工作人员到中心报到(陈宏)。

    8、 8月份首次正式聘请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南京中盟律师事务所周会耀律师)。

    9、 2002年9月,中心制订了内部工作程序。印发了《内设机构职责、项目采购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和工作人员守则的通知》,并启用“项目采购任务单”。

    10、 2000年10月对财政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采购方案正式上报,规范了采购方式审批程序。

    11、 11月首次参与汽车维修、加油、保险以及空调等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

    12、2002年11月,推荐蔡涌啸同志参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13、将2002年12月定为政府采购宣传月。学习、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

    14、 12月份首次接受委托采购(省级机关医院门诊改造)

    15、 12月份因投标资格审查不严谨,第一次宣布省药监局家具招标项目的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