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定点采购范围。
1、2006年实施会议定点,公务接待暂不实施定点。
2、纳入定点采购的会议范围。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部门召开的需住宿的会议,即三类会议。
(二)例外情况。
1、采购人可在内设培训基地或招待所(含省级厅局在省内外市的类似场所)举办会议,但其收费应低于对外价格的10%以上,且低于同档次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此类情况须经省市财政部门核准。
2、省级厅局在省内的外市宾馆、酒店组织召开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的,须经厅局领导审批,省财政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