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服务要求
1、应保证送印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送印方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印刷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
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送印方的各项要求,并按送印方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对承接的定点印刷业务,单独建立帐户核算。
4、对送印方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档案内容应有审批单、送货单、发票复印件和印刷样本,实行“三单合一”管理,开展跟踪服务。并在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向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有关报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送印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出现。